應請當事人逕向戶籍地之鄉鎮公所民政課申請,由調解委員以獨任或合議方式,進行調解。 權責單位:民政處 科別:自治科 連絡人:施佳均 連絡方式:082-318823#62161 更新日期:20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