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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東縣達仁鄉新興段157地號原住民保留地興辦事業公告1份
  • 發布單位:民政處

一、依臺東縣達仁鄉公所114年10月30日達鄉農字第1140015945號函辦理。
二、臺東縣達仁鄉公所受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申請租用臺東縣達仁鄉新興段157地號原住民保留地(約面積80 平方公尺)興辦「增設共構防災基地台」事業。依該條文第4項規定,應先公告30日,公告期滿無原住民申請時,始得審查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案。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得依據原住民族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檢具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於公告期間內向臺東縣達仁鄉公所提出申請租用該土地開發或興辦事業。
四、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0月30起至114年11月29日止,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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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