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入境恢復戶籍通告
通告事項:
一、春節連假特定日本縣各戶政事務所特別為「出境滿2年再入境」之金門鄉親受理申辦恢復戶籍遷入作業。
二、申請恢復戶籍:入境後攜帶蓋有入境章戳之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副本 、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單獨立戶者,應另攜帶房屋所有權狀等相關證明文件〉逕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三、本次恢復戶籍遷入作業採預約制,受理預約登記期間為自公告日起之各戶所上班時間(至112年1月19日止)。
四、各戶政事務所排定日期:金寧戶所1月20日、金湖及烈嶼戶所1月27日、金城及金沙戶所1月28日,服務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五、電話預約申辦請洽詢:金城戶政所082-324283、金湖戶所082-330790、金沙戶所082-351924、金寧戶所082-324281、烈嶼戶所082-363079。
六、應備證件如附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