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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作業要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發布單位:民政處

說明: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12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40062987號函辦理。 二、請鼓勵轉知所屬人員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以提升其客語服務量能;各級別各梯次認證舉辦日期及報名期限請逕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或電洽總試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併附115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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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