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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假日結婚登記,有哪些該注意事項?

一、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例如要以星期日為結婚日,可提前於星期三、四、五至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星期日為結婚日。
二、如需於假日當天結婚登記者,請於登記日3個辦公日以前向雙方當事人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以電話預約,以利事前聯繫服務及人力調度服務。
權責單位:民政處 科別:戶政科
連絡人:黃月意 連絡方式:082-318823#62123
更新日期: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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