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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經申請核定服一般替代役後,可否放棄?

常備役體位役男可於接獲替代役徵集令前,切結放棄服一般替代役資格;但不得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並即徵集服常備兵役。
權責單位:民政處 科別:兵役科
連絡人:劉衿華 連絡方式:082-318823#62132
更新日期: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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