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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應向何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辦理結婚登記需由雙方當事人備妥下列文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一)2名以上證明人簽名或蓋章之結婚書約正本。
(二)雙方當事人持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及最近2年內拍攝之相片1張(因身分證配偶欄登載配偶姓名,故須一併換證)。
(三)換證規費每張50元
權責單位:民政處 科別:戶政科
連絡人:黃月意 連絡方式:082- 318823#62123
更新日期: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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