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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案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民政處

詳細內容:
一、為扶植協力青年藝術發展,給予青年藝術創作舞台及曝光機會,培養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本部訂定「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以落實青年文化平權,並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充分發展臺灣的原創力及文化力。

二、 申請資格:
(一)個人:已成年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二)團體:經政府機關許可登記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等團體或組織。

三、 受理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收件時間於111年10月17日上午12時至11月16日下午6時止,採線上申請;所檢附之計畫書格式,不限定以文字方式呈現,也可線上繳交PowerPoint等形式,提供青年藝術家更多元的提案表現方式。
(二)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單」填寫與上
傳計畫書,逾時不予受理。

四、 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建議申請者注意檔案容量,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相關問題請洽本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李小姐,電話02-8512-6507;表演藝術科楊小姐,電話02-8512-6295。

五、本案相關資料電子檔,請逕自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站下載。
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

  • 點閱次數:46
  • 上版日期:11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