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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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須戶籍資料登戴具原住民身分者。
2.須符合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之保險對象資格,且年齡未滿20歲及年滿55歲以上者。
3.符合補助對象者,如目前已在保者,不須另外提出申請。若屬中斷投保或從未加保者,攜帶:印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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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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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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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辦理。
●補助方式:符合補助對象者,全額補助其自付保險費。補助金額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依中央健康保險局所開立之繳款單,逕行撥付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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